JTP-1.2X1P矿用提升绞车

2019-05-16  来自: 鹤壁市盛达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70

JTP-1.2X1P矿用提升绞车

    

   本绞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33-2007《煤矿用JTP型提升绞车安全检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7888-2010《JTP型矿用提升绞车》和鹤壁市盛达矿山设备有限公司Q/HBSHD002-2017《JTP型矿用提升绞车》设计制造的产品。卷筒直径在1.2m及其以上的提升绞车主要用于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地面或井下的倾斜巷道和小型竖井作提升物料及人员;卷筒直径在1.2m以下的提升绞车严禁用于载人。

1  绞车的工作条件

  提升绞车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的机房内,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

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

2  卷筒上钢丝绳缠绕层数严禁超过有关规定:

(1)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

(2)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2层;专为升降物料的,3层。

(3)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

(4)卷筒上缠绕2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层间过渡区应装设过渡绳楔。

警告:

1)本绞车严禁超载运行!

2)本绞车严禁超速运行!

3)本绞车严禁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4)严禁停电溜放!

5)用于斜井提升牵引串车时,井筒倾角不应大于250;用于斜井提升牵引箕斗时,井筒倾角应为250350;用于斜井提升牵引卡轨车时,井筒倾角不宜大于250


JTP-1.2X1P矿用提升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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